【译文】我问《大学》、《中庸》的异同先生说“子思把《大学》一
【译文】我问《大学》、《中庸》的异同。先生说:“子思把《大学》一书的主要含义概括为《中庸》的首章。”
孔伋:字子思,孔子的嫡孙,相传为《中庸》的作者。
【29】问:“孔子正名,先儒说‘上告天子,下告方伯,废辄立郢’。此意如何?”先生曰:“恐难如此。岂有一人致敬尽礼,待我而为政,我就先去废他,岂人情天理?孔子既肯与辄为政,必已是他能倾心委国而听。圣人盛德至诚,必已感化卫辄,使知无父之不可以为人,必将痛哭奔走,往迎其父。父子之爱,本于天性,辄能悔痛真切如此,蒯聩岂不感动底豫?蒯聩既还,辄乃致国请戮。聩已见化于子,又有夫子至诚调和其间,当亦决不肯受,仍以命辄。群臣百姓又必欲得辄为君,辄乃自暴其罪恶,请于天子,告于方伯诸侯,而必欲致国于父。聩与群臣百姓,亦皆表辄悔悟仁孝之美,请于天子,告于方伯诸侯,必欲得辄而为之君。于是集命于辄,使之复君卫国。辄不得已,乃如后世上皇故事,率群臣百姓尊聩为太公,备物致养,而始退复其位焉。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名正言顺,一举而可为政于天下矣!孔子正名,或是如此。”
【译文】问:“孔子正名的具体主张,先儒说是向上禀告天子,向下告知各诸侯国,废掉辄的国君之位,而重新确立郢为国君,这种说法怎么样?”先生说:“恐怕很难这样去做。哪有别人真心实意地礼待我去帮他治理国家,我就先去废除他的国君之位的做法?这岂是人情天理?孔子既然赞同辄主持国政,必定是他能够尽心治理国家,对于各种意见都能听得进去。圣人德性高尚,以至诚之心,感化卫君辄,使他知道不孝顺父亲的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辄必将痛哭前往迎接他父亲回来。父子之间的情感,出于天性,辄能够如此真诚地忏悔,蒯聩怎能不感动呢?蒯聩已经回国,于是卫君辄交出国君之位,并请求惩罚。蒯聩已经被儿子的真情所感化,又有孔子的至诚之心在中间调和,绝不肯接受君主之位,仍然命令儿子辄为君主。群臣百姓又必定想要辄继续做他们的国君,卫君辄坦诚自己的过错,请示天子,通告诸侯国,一定要让父亲当国君。蒯聩和群臣百姓都赞美辄的悔悟和仁爱孝顺之情,请示天子,通告诸侯国,一定要让辄继续做他们的国君。于是各方面的要求和任命集中于辄身上,使得辄继续当卫国的君主。辄不得已,按照后世奉养太上皇的做法,率群臣百姓尊崇蒯聩为太公,以丰厚的物品奉养他,然后才告退继续做国君。这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名正言顺,一次性解决,并且可以治理天下了。孔子的正名,或许是这样。”
孔子正名:语出《论语·子路》:“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
此春秋时事,《左传》有记载,据朱熹《论语集注》引胡氏云:“卫世子蒯聩,耻其母南子之淫乱,欲杀之不果而出奔。灵公欲立公子郢,郢辞。公卒,夫人立之,又辞。乃立蒯聩之子辄,以拒蒯聩。夫蒯聩欲杀母,得罪于父,而辄据国以拒父,皆无父之人也,其不可有国也明矣。夫子为政,而以正名为先。必将具其事之本末,告诸天王,请于方伯,命公子郢而立之。则人伦正,天理得。名正言顺而事成矣。”
语出《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30】澄在鸿胪寺仓居,忽家信至,言儿病危。澄心甚忧闷不能堪。先生曰:“此时正宜用功。若此时放过,闲时讲学何用?人正要在此等时磨炼。父之爱子,自是至情。然天理亦自有个中和处,过即是私意。人于此处多认做天理当忧,则一向忧苦,不知已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才过便非心之本体,必须调停适中始得。就如父母之丧,人子岂不欲一哭便死,方快于心?然却曰‘毁不灭性’,非圣人强制之也,天理本体自有分限,不可过也。人但要识得心体,自然增减分毫不得。”
【译文】我在鸿胪寺居住,忽然接到家书,说自己的儿子病危。我内心十分忧郁,不能忍受。先生说:“这个时候正适合用功。如果这个时候放过,平常空闲时讲学有什么用?人正是要在这个时候来磨炼自己。父亲疼爱儿子,本来是最真切的情感。然而天理也有一个中和的状态,过头了就是自私。人在这种时候常认为天理应当忧虑,于是一直忧愁苦恼,却不知道这已经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了。通常人有所感触而发出七情,多数情况下都过头了,很少有不及的。才过头就已经不是心之本体,必须调整适中才能实现。好比父母的过世,作为子女谁不想哭到死去活来,才能快慰于心?然而《礼记》却说‘毁不灭性’,不是圣人强制要这么做,天理本体原本有一个限度,不能过头。人只要认识了这个心体,自然不能增加或减少分毫。”
语出《大学》:“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
语出《礼记·丧服四制》:“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意为父母之丧,三天以后就可以喝粥,三个月后就可以洗头,一年后就可以改戴练冠,这期间虽然身心痛苦,但并不会损害人的身心性命,这体现了不因为死者而伤害生者的道理。
【31】不可谓未发之中,常人俱有。盖“体用一源”,有是体即有是用。有“未发之中”,即有“发而皆中节之和”。今人未能有“发而皆中节之和”,须知是他“未发之中”亦未能全得。
【译文】不能说一般人都具备“未发之中”的状态。因为“体用一源”,有这样的体,就有这样的用。有“未发之中”的状态,就有“发而皆中节之和”的状态。现在的人不能达到“发而皆中节之和”的状态,可知他“未发之中”的状态也没有完全实现。
语出程颐《周易程氏传·序》:“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32】《易》之辞,是“初九,潜龙勿用”六字;《易》之象,是初画;《易》之变,是值其画;《易》之占,是用其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