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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时间:2022-08-21 16:06:27  编辑:快推网  来源:  浏览:833次   【】【】【网站投稿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知道的人不说话,说话的人不知道。或说“知”当读作“智”,非是。虽然从道理上说“知道”与“不知道”(知与无知)可以对应于“智”与“不智”,但从句义本身来看,当读如本字。竹简本此句作“知之者弗言,言之者弗知”,可以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知道的人不说话,说话的人不知道。或说“知”当读作“智”,非是。虽然从道理上说“知道”与“不知道”(知与无知)可以对应于“智”与“不智”,但从句义本身来看,当读如本字。竹简本此句作“知之者弗言,言之者弗知”,可以为证。“知”后有“之”字,则“知”自不可读作“智”,“弗知”之“知”也不可读作“智”。古汉语“不智”不能写作“弗智”。又有人认为竹简本“知之者弗言,言之者弗知”,说明这里的知与言都有实指的对象与内容(参见刘笑敢《老子古今:五种对勘与析评引论》)。这是对“之”字用法的误解,也是对本章基本思想的误解。“之”字在此并非实指代词,而是虚指代词,甚至具有虚词的作用,用以连接词语、凑足音节,其用法与《论语·为政》中“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之”相同。孔子论知与不知是泛言不是实指,是对一般品质的论断,所以说“是知也”。“知之者弗言,言之者弗知”,上下文皆无实指内容,显然也是对一般德性的论断,加以指实也歪曲了本章议论一般德性的主旨。这两句中的“之”字,并无实指的对象,故可省略而句意不变,今暂从传世本作“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王弼注“知者不言”云:“因自然也”;注“言者不知”云:“造事端也。”其言甚浅。释德清云:“谓圣人自知之明,故善能含养于心,而不形于言。以自知之真,言有所不及也。若夫常人哓哓资于口谈者,皆非真知者也。故曰‘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老子道德经解》)

    兑:口,出口。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挫去锋芒,解脱纠纷,含蓄光耀,混同尘埃。和,有柔和内敛与混和之义。按,“解其纷”之“纷”,王弼本作“分”,河上本、傅奕本、帛书本、竹书本皆作“纷”,其字应作“纷”。又,“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贱”三句前各本皆有“亦”字,文气较顺,独王弼本三句前无“亦”字,今据以补上。

    玄同:玄妙的大同,指混同于大道,超越分辨的境界。

    知道的人不说话,说话的人不知道。堵住出口,关起门来,挫去锋芒,解除纠纷,含蓄光耀,混同尘埃,这就叫作玄妙的大同。这样就没有人可以亲近,也没有人可以疏远;没有人可以给予利益,也没有人可以加以损害;没有人可以使他尊贵,也没有人可以使他卑贱。所以“玄同”的境界为天下人所珍视。

    五十七章

    本章是对无为之治的说明。无为之治的要点,一是要“以正治国”,二是要以“无事取天下”。“天下多忌讳”、“民多利器”、“人多智”、“法令滋章”,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则是作为无为之治的反面提出来的,以反证无为之治的可贵。本章最后借圣人之言,重申无为之治的要点和效果。“无为”、“好静”、“无事”、“无欲”,归根结底就是“无为”。而无为之治的效果是能让人民“自化”、“自正”、“自富”、“自朴”。这个“自”是无为之治的灵魂。无为之治是一种高度自由放任的政治,要求管理者最大限度减少干预与强制的“作为”,真正让人民“当家做主”,充分尊重并信任人民的权利和能力。无为之治的反面是过多的干预和强制。过多的干预和强制很容易导致政治专制。老子无为之治的政治思想,在历史上曾经产生过重要的作用,对今天的世界政治与社会管理仍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对于本章开头三句“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的理解,向来多有分歧和错误。卢育三云:“这句意思不明确,历来注家解释不一:高亨说:‘如上文所言,是老子之术,治国以正,用兵以奇矣,恐非其原意也。疑“以无事取天下”本作“无以取天下”,言以正治国,以奇用兵,行此二者,实无以取天下也……盖“无以”二字误倒作“以无”,后人见四十八章有“取天下常以无事”句,因增“事”字耳。’陈鼓应说:‘正,指清静之道。憨山说:“治天下国家者,当以清静无欲为正。”’其译文为:‘以清静之道治国,以诡奇的法用兵,以不搅扰人民来治天下。’吴澄说:‘正者,法制禁令,正其不正,管商以正治国……奇者仅可施于用兵,不可用以治国;正者仅可施于治国,不可以取天下。无事者,三皇无为之治,如天不言而四时行,百物生,不期人之服从,而天下无不服从。故唯无事者可以取天下也。’王弼说:‘以道治国则国平,以正治国则奇兵起也,以无事则能取天下也。上章云:“其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又不足以取天下也。”故以正治国,则不足以取天下,而以奇用兵也。’诸本均作‘以无事取天下’,高亨改为‘无以取天下’,根据不足,《老子注释》已不用此说。陈鼓应以‘清静之道’释‘正’,与‘以无事取天下’意思重复,不可取。吴澄之说较为可取,但不及王说。用兵有奇正,正是堂堂正正,用正规的方法与敌作战;奇是以奇取胜,即用非正规的方法取胜,如伏击、佯攻、偷袭等。在这里,奇正不是就用兵一事而言,而是指治国、用兵两者,治国为正,用兵为奇。吴澄认为奇正各有片面性,不如‘以无事取天下’为好。王弼认为奇正是对立统一,‘以正治国’,必然‘以奇用兵’;而‘以奇用兵’是‘不足以取天下’的,因此两者都不好,不如‘以无事取天下’为妙。此句难释,吴、王之说大体可取,但也不能说尽得老子原义。笔者认为‘以正治国,以奇用兵’是当时的名言,不是老子的主张。在老子看来,不论是‘以正治国’,还是‘以奇用兵’,都属于有为。”(《老子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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